獲得國際婚姻的配偶簽證的程序

如果外國人與日本人結婚,他或她可以獲得“日本配偶”的簽證。

但是,由於近年來假結婚的數量在不斷增加,因此被確認為已婚的要求非常嚴格。移民當局根據他們審查的文件做出決定,因此,如果您的申請書或您提交的文件有任何差異,他們將無法確定您是否符合簽證條件。他們可能會懷疑是假結婚,可能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獲得簽證,在某些情況下,可能不會獲得批准。

不要以為您是嫁給日本人,就可以認為您的問卷調查表和文件證明是安全的。在進行徹底檢查後,務必仔細進行此操作。以下是基本文件,將根據提出申請者的情況而有所不同。

  1. 戶口簿副本(如果沒有婚姻描述,則需要“結婚登記證明”)。
  2. 所有日本國民的居住證明副本(列出所有家庭成員)
  3. 日本國民或其外籍配偶的職業和收入證明(就業證明,稅收證明(或免稅證明)和納稅證明)
  4. 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的代金券

另外,作為提交上述戶口本副本的先決條件,您需要準備以下與外國人有關的文件,以便在日本市政廳進行婚姻登記(所需文件與一個市政廳略有不同)移交給另一個人,因此請確保在提交您的申請之前檢查它們)。

如果您的外國配偶已經在日本居住

  1. 護照(如果沒有護照,可以代替出生證明或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的官方文件)
  2. 居留證
  3. 具有締結婚姻能力的法律證書(可在您所在國家的當地大使館獲得。如果您想在國外結婚,則無需這樣做。)

如果您邀請居住在外國的外國配偶到日本

  1. 出生證明
  2. 國籍證明書
  3. 有結婚能力的證明(如果您是在國外結婚,則不需要)

*使用外語書寫的文件,例如,具有結婚能力的法律證書,必須附有日語翻譯。譯者的姓名和地址應包括在譯文中,並加蓋譯者的印章。

申請“日本國民配偶”簽證時,原則上必須不僅在日本而且還為您的配偶申請簽證。婚姻也必須在本國建立。

如果婚姻僅在日本有效,而在配偶的祖國無效(反之亦然),則該婚姻必須在祖國有效。請注意,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無法簽發簽證。

國際婚姻的要求因國家/地區而異(尤其是離婚後禁止再婚的時期),因此請務必注意,必須確保您的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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